天水视窗讯 甘肃省天水市为了大力支持做好全市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制订节约财政支出计划,取消2008年公祭伏羲大典等节会以及2008年北京奥运火炬传递,全力支持做好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中共天水市委办公室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财政管理厉行节约大力支持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为了大力支持做好全市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根据省委常委会议、省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和全省灾后重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管理厉行节约支持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甘财办明电〔2008〕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全力支持做好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5月12日四川汶川县大地震发生后,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抗震救灾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和阶段性成效,目前已逐步转入灾后重建阶段。开展灾后重建是关系我市可持续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问题,我市作为全省受灾较重城市,灾后恢复重建面临的任务非常艰巨。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两手抓”,一手毫不松懈抓抗震救灾,一手坚定不移抓经济发展,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厉行节约,整合资金,确保救灾工作所需资金及时到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有效保障,确保各项财政工作圆满完成,大力支持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
二、精简压缩公用经费支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购车费、出国经费、会议费、修购费等在年初预算的基础上压缩调减,其中:公用经费压缩5%、购车费压缩50%、出国经费压缩65%。从6月1日起,购车费、出国经费实行零支出。各类项目前期费原则上用于灾后重建和生命线保障。抗震救灾期间,各部门一律停止购置非应急抢险的办公设备,压缩一般性的考察、培训和接待经费,对会议费严格审批,严格控制庆典、展览,禁止各种形式的评比和达标活动。县区党政机关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也要参照市上办法,按一定比例压缩,压缩情况报市财政局备案。节约的资金,一律用于支持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
三、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各县区、各部门要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对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非税收入以及历年结转专项进行逐项清理,能压减的要压减,能整合的要整合,集中力量支持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市级对年初已列入预算现不实施的节庆节会、奥运火炬传递等项目进行调整,用于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对年初预算安排的部分专项资金在不改变资金使用方向的前提下,优先用于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市级各部门完成职能工作任务和抗震救灾所需的工作经费,一律通过自行调整支出结构,在部门(单位)的综合支出预算总额中调剂安排。各县区也要按此要求调整和整合专项资金,合理安排和使用。
四、狠抓组织收入工作不放松。各县区、各级财税部门要全力组织,一手抓灾后重建,一手抓财税收入,积极运用财税政策手段,支持受灾企业克服地震造成的困难,尽快恢复生产。要坚持不懈地抓好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工作,保证各项收入应收尽收,确保全年财政收入任务的超额完成,为抗震救灾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五、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从本月起,在保证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和基本运转的同时,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临时性追加项目,原则上不再安排新的追加项目,把有限的财力优先安排用于学校、医院和受灾严重的群众生产生活,优先用于交通、供水、供电等城乡基础设施的恢复和重建。
六、科学合理安排使用资金。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突出重点、科学安排、合理规划的原则,分配、使用好各项抗震救灾资金,要把上级下达的抗震救灾资金与自身筹集的救灾资金统筹安排,科学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及时分配下达各类专项资金,确保支出及时实现,效益及早发挥,切实解决好受灾群众衣、食、住、医等方面的困难。要做好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的发放管理,严格执行规定的因灾生活困难群众补助金、救济粮、孤儿孤老残疾人员基本生活费和遇难人员抚慰金的发放政策,建立健全并公开各项救灾款物的发放标准和发放程序,做到手续完备、凭证齐全、账目清楚、公开透明、群众知情满意。要认真履行资金分配下达的各项审批程序和权限,加强抗震救灾资金财务管理,实行专账核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要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尽快拨付救灾资金,保障资金拨付的及时、畅通。
七、坚持依法理财,强化监督管理。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严格执行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管理的规定和制度,强化管理,规范程序。要坚持厉行节约与保证质量相结合的原则,对物资采购和重建项目,合理制定、认真审核相关开支标准,严格实行政府采购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充分发挥资金最大效益。要自觉接受市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领导小组的工作监督,积极配合国家、省、市审计和有关部门监督,加大对各类抗震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滞拨滞留、违规分配、弄虚作假、截留克扣、挤占挪用等问题,要及时认真查处,确保各项救灾资金使用安全、合规、有效;对挤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和贪污浪费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八、加强协调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区、各部门要建立快捷有效的信息反馈机制,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各部门要加强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了解情况,掌握信息,积极争取政策倾斜、项目扶持和资金支持。纪检、监察、审计、财政、民政、卫生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配合支持,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与县区的沟通与衔接,指导做好灾情统计上报等工作,确保各项基础数据真实完整,为资金筹集、分配、拨付、监管等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九、大力倡导勤俭节约之风。各县区、各部门要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坚决杜绝各种损失浪费现象发生。教育干部职工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力求节约、讲求实效,以实际行动支持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二○○八年六月四日